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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市工业兴衰史
时间:2015/8/27 15:50:22  作者:泸溪县经信局  来源:泸溪县经信局  点击:

  浦市化工总厂前身为浦市磷矿。1982年11月,湘西州人民政府发文批准更名为泸溪县浦市化工总厂(中I型县团级企业),由原泸溪浦市磷矿和原泸溪县氮肥厂合并组成,下设氮肥厂、黄磷厂、普钙厂、矿山等单位,为州、县重点企业。1994年12月,湘统[1994]97号文批准定为国家大II型化工企业。


第一节 浦市化工总厂

  浦市化工总厂从1966年始,至1984年底,历时18年,累计投资1231万元,拥有固定资产1600万元,累计盈利784.4319万元,上交税金226.92万元,工人人数1315人,1982年自治州人民政府发文批准浦市磷矿组建成浦市化工总厂,辖氮肥厂、黄磷厂、普钙厂、矿山等单位,厂内机构设置健全,为中型企业,被确定为县团级单位。

一、1985年—2003年期间生产经营状况
  1986年2月,泸溪县经委批准同意年产300吨的金属锑项目立项,在无机盐厂旧址上动工,同年7月初该项目竣工,同月24日点火正式投产。整个工程耗资20.3万元,其中贷款17万元,其余为自筹。该产品填补了湘西冶金工业空白。是年,累计生产金属锑56吨,成本1.017万元/吨,销价为0.968万元/吨。4月5日至9日,由国家化工总矿山局主持,来自全国18个省(自治区)的60多家化工矿山代表,共88人参加了在该厂召开的“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的经验交流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浦化取得的成功经验。同时,促进了该厂产品结构调整。5月,湘西自治州经委批准同意该厂年产为400吨电解金属锰生产车间项目立项,在搬迁了的原泸溪县二中旧址上破土动工兴建,同年11月该项目竣工并投入生产,耗资93.8万元;5月经委批准同意该厂年产150吨铝银粉产品车间项目立项,利用原厂房和部分设备进行改建,该项目于同年9月竣工并投入生产,共耗资30余万元。是年累计生产铝银粉47.5吨,成本为1.184万元/吨。销价为1.29万元/吨,获利5.035万元。5月,由原2000吨三元复合肥料改造为年产10000吨三元复合肥工程动工,投入61万元,于1987年12月完工投产,并取得由化工部颁发的有效期为四年的生产许可证。7月,湘西州经委、州计委批准同意年产3.2万吨硅酸盐水泥项目立项,在矿山原精干麻厂的旧址上破土动工兴建,投入472.3万元(其中自筹142.7万元,其余资金属贷款及补偿贸易资金),于1987年9月完工投产。
  11月,年产600吨电解金属锰产品二期工程破土动工。同时,年产100吨工业硅项目在原轻质碳酸钙厂旧址上改造动工,投入210.93万元,于1988年4月31日完工投产。
  198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119.33万元,上交利润31.9万元,上交税收125.2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已达1832.4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8799元/年.人,干部职工1343人。
  1988年,全厂完成工业总产值1839.28万元,实现利润401.94万元,其中上交利润32.68万元,上交税收137.58万元,固定资产为2468.9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2740元/年.人。首次实现产品出口创汇达131万美元。同月,省统计局核批总厂为中型化工厂原料工业,同时田昌家厂长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企业家”称号,化工部授予其“行业标兵”称号。
  198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批准同意泸溪县浦化总厂发行企业内部债券80万元,利率为10%。2月3日厂长田昌家以法人资格与县人民政府、县经委、县财政局等签订为期三年的《沁溪县工业承包经营合同》。4月初,改总厂农工商开发公司为冶金建材股份有限实业公司,系集体性质,4月31日正式投入生产运行,耗资210.93万元。4月21日,州经委、州计委批准年产4.5万吨钙镁磷肥项目上项,投入287.2万元,在矿山原选矿车间旧址上破土动工。是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553.17万元,上交利润584.53万元,上交税收413.79万元,固定资产达3,667.06万元,全年劳动生产率为15590元/年.人,主要设备819台(件)。
  1989年2月年产100吨的五氧化二矾项目破土动工,投资262万元,于9月初竣工投产。8月中旬,湘西州委泸溪县工业企业整顿工作组进厂;12月厂长田昌家被停职反省。是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796.16万元,上交利润43.64万元,上交税收233.27万元,固定资产已达到4608.11万元,全年劳动生产率为17711元/年.人,干部、职工1644人。
  1990年1月该厂取消全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职务津贴。5月湘西州人民政府授予总厂《1989年出口创汇二等奖》奖牌。6月因暴雨全厂受灾,经济损失达606.5万元,其中直接损失172万元。8月下旬,日本松下电器公司一行五人到厂考察洽谈电解金属锰等产品出口业务。是年12月,总厂制定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品结构的一系列措施。是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758.09万元,上交税收208.1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4973元/人,干部职工1661人。
  1993年经省湘计基[93]345号核准批复的浦市磷矿规模为15万吨/年的第二采区接替工程,同年6月正式在矿山基建施工。1995年6月中旬二采区接替工程基本竣工,经化工部矿山局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专家验收,完全符合设计标准,准予投入生产运行。
  1994年10月沅水洪灾水位达127.07m。该厂部分车间、厂房受灾,生产受阻,生产出现亏损。12月,国务院经贸办给总厂核批颁发了产品自营出口权证证书。是年工业总产值达7000万元。
  1995年2月,湘资企[94]32号和湘[94]17号文件核批泸溪县浦市化工总厂为国家级大II型化工原料工业企业。
1996年由于主要产品市场疲软,县浦化总厂产品出现积压,又加上产品成本居高不下,生产亏损严重,资金周转困难。特别是1994年-1996年间连续三次遭受洪灾袭击,直接经济损失达4166万元(1996年“7.13”特大暴雨洪灾持续156小时,厂区受灾面积达80余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3170万元),大部分车间被迫停产;10月又逢厂庆,耗资30万余万元,如此等等,企业生产难以为继。
  1997年5月初,总厂机关开始精简机构,分流人员54人,其中有正科级中层干部5人、副科级4人、一般干部6人、临时工1人。6月,总厂各分厂亦开始精减人员,下岗分流人员共350余人,内部管理开始出现混乱状态。为迅速扭转此局面,7月16日后,在全县率先推行分块租赁经营,先后组建了21个租赁单位,承租方自主经营,按照合同纳税,出租方收取租金、押金。
  1997年9月—2001年12月底止,该厂租赁单位累计完成工业产值1.45亿元,上交税金821万元,上交税金365万元。但由于市场疲软,承租单位亏损以及监管不力等原因,有17个租赁单位尚欠总厂应交款387万余元。截止2001年底,总厂共欠职工债务达1,102.2万元,其中欠工资605万元、欠下岗进中心人员生活费97.4万元、欠离退休人员18个月工资54万元、欠职工建房集资款60.8万元、应付227名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时为总厂垫付的“两金”165万元、欠付职工医疗费和“爱心款”、内部集资款等120余万元。此外,还欠付占地农赔款、职工安葬费、抚恤费等。
  由于该厂对租赁经营单位管理不规范,内部管理督查措施欠力度,因而导致县浦化总厂租金体外循环,资产无序变卖流失,职工生活相当艰难,部分职工外出打工,个别职工甚至服毒。2000年基本处于瘫痪状态,企业内部矛盾开始激化,职工频频上访。1988年至2001年底止,下岗职工达329人。至2002年6月止,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职工达1458人(最高人平只有80元、最低30元)。2001年11月,中共泸溪县委、县人民政府派出驻厂工作组,解决企业和职工的实际问题,企业职工情绪才基本稳定。2002年4月,更名为泸溪县化工总厂,张昌荣同志任厂长兼党委书记。该厂运行到2004年,再也运行不了,生产不能启动,内外债务沉重,职工大部分下岗,生活困难,厂帐面资产总额为7966万元,负债总额为18841.5万元,资产负债率达236.5%,面对这种情况,该厂管委会根据广大职工要求,制定了该厂破产方案及职工安置预案,并于2004年4月向州、县人民政府提出该厂破产改制请求。州、县两级人民政府对浦化改制破产十分重视,州政府州长杜崇烟主持召开州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总厂破产改制问题,并形成决议;县委书记向兴仁主持召开第49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浦化破产改制问题,同意总厂破产改制,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总厂破产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指导总厂改制工作。2005年3月泸溪县人民法院受理总厂破产案,并成立了以县政协副主席张湘林为组长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经过几年工作,对该厂债权、债务进行了处理,对职工进行了安置,2009年10月,要求县法院终结总厂破产程序,县人民法院于同年10月15日依法作出终结总厂破产程序的裁定。自此,总厂不再存在,原职工不再保留总厂职工身份。

二、1985年—2003年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总厂设党委会、有正副党委书记,分厂设支部;行政上总厂设正副厂长,分厂设厂长。总厂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生产调度科、供应科、销售科、财务科、劳资科、总务科、技术开发科、质检科、安全保卫科等12个科室。
  还有四个分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基建公司、生产生活服务公司、农工商开发公司、职工医院。

三、1985年—2009年期间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任职情况
  黄大才:1966.12—1969.10(矿山筹备组)
  张清烈:1968.10—1971.2(浦市磷矿革委会副主任)
  田政民:1971.2—1972.6
  裴文选:1972.6—1973.5
  田昌家:1973.7—1989.11
  李德清:1989.12—1992.8
  杨军波:1992.7—1996.10
  印家壁:1996.11—2002.4
  张昌荣:2002.4—2009.10月(泸溪县化工总厂)破产终结。

四、企业文化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1、创办《浦化崛起》小报,由厂工会主管。每月三期,宣传企业、报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出刊39期,于1989年6月停办。
  2、在《人民文学》上刊登报告文学,提高浦化知名度。
  3、成立浦化文协,鼓励青工用文艺的形式表现当代工人艰苦创业的战斗生活,增强全厂文化氛围。
  4、组建文艺宣传队、篮球队,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5、成立工会,通过工会工作,增强全厂职工凝聚力,激发全体工人的生产积极性。
  6、经常性开展各种类型政治活动与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以潜移默化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
  7、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党训班,培养、发展年轻党员,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
  8、企业:兴办幼儿园、子校、医院、职工夜校等,方便职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五、总厂厂庆情况
  1、厂庆时间:1996年10月
  2、到贺单位:229年,284人。
  3、参庆主要领导:省化工研究院副院长刘盛庚、省化工研究院总工程师许长连、泸溪县委书记李德清,州领导彭诗来、龙爱东、胡万凤、黄秀兰、陆光祖等。

六、总厂整顿情况
  1989年初,州政府派出以吴兴清(州化工局局长)为组长的整顿工作组入住总厂,对总厂领导干部“建私房”情况及总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工作组对企业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私房侵吞公家财物现象进行清理退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田昌家、刘海生进行了处分,查处了戴明德贪污案。

七、总厂所获各种荣誉
  1、田昌家曾荣获全国优秀少数民族企业家称号,化工部劳动模范和全国化工行业标兵等荣誉称号与奖励;
  2、李德良荣获省劳模荣誉称号;
  3、采矿掘进获“化工矿山独头巷道掘进第一名”。
  4、“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经营模式受到化工部表彰并被推广。
  5、产品黄磷、电解金属锰被评为省优产品。


第二节 化工企业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化工工业是泸溪工业的主导产业。化工产品主要是磷化工、硫化工产品。磷肥属磷化工产品,主要生产企业有浦市化工总厂和州洗溪磷矿。硫化工企业主要有卢州化工厂和磷化工企业的硫酸分厂。氮肥生产企业主要是县氮肥厂。县卢州化工厂始建于1988年3月,系县移民办为安置移民而兴建的全州第一家移民综合型国有化工厂。县氮肥厂始建于1971年11月,建成投产后至1984年,生产经营形势一直看好,1985年后,虽经几次改造,可因诸多原因,生产经营一直处于低谷,亏损严重。

一、泸溪县氮肥厂
1、1985年—2001—年7月生产经营情况概述。
  1986年,县氮肥厂生产能力为5000吨/年。
  1987年7月,该厂实施“五改七”工程完工,生产能力从5000吨/年扩大到7000吨/年。该工程投入89万元(其中技术改造50万元,贷款30万元,其他自筹),新增2D8型压缩机2台、造气炉3台。
  1988年10月,该厂“七改万”工程完工,生产能力从7000吨/年增加到10000吨/年。该工程于1988年8月开工,投入348万元(其中省低息技术改造贷款200万元,州财政贷款100万元,县财政贷款20万元,其他自筹),新增10吨沸腾锅炉1台,新增φ2.26m造气炉2台,新增φ500mm合成塔1台、冷却器1台、变换钢洗热网络一套。
  1992年3月,该厂“一改二”工程完工,生产能力从10000吨/年扩大到20000吨/年。该工程于1989年12月开始拆除不适应20000吨的生产装置,1991年6月正式开始安装新设备,共投入资金1665万元。成为全州唯一一家氮肥厂产企业。
  1993年10月,该厂10,000吨液氨装置改造完工,该项目于1993年1月开工,共投入资金220万元。
  1997年4月,该厂因生产成本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而亏损严重被迫停产。
  1998年2月李官保租赁该厂生产线,同年8月停产,共亏368万元。
  1998年8月到2002年7月,该厂一直停产,全员下岗。

2、1985年—2002年厂长任职情况。
  李景好:1986—1987
  陈仕平:1987—1988
  李奇良:1988—1992.1
  傅保元:1992.2—1995.3
  龚继树:1995.4—2001.11
  周德全:1001.12—2002.7

3、厂内机构设置
  该厂设立党委会,车间设立支部,行政设厂长1人,生产副厂长1人,经营副厂长1人,厂设办公室、工会、计财科、供销科、生产科、技术科6个科室。
  1988年,1989年,氮肥厂经营市场疲软,该厂生产一度下滑,效益不佳,职工情绪低落。县委宣传部将该厂做为全县党员思想教育基地,在此期间,该厂加强全厂思想政治工作,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厂衰我耻、厂兴我荣”活动。
该厂运行到1992年,又进行一次生产能力的提升,即进行“一改二”工程,将生产能力提高到20000吨/年,1993年又对10000吨液氨生产装置进行技改。该厂的生产能力是上支了,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生产经营亏损严重,至1997年全厂停产。1998年2月李官保租赁该厂生产线生产,又因亏损,半年后又停产。名存实亡的氮肥厂坚持到2002年,厂管委会决定对该厂进行破产处置。在征得职工同意破产还债和县人民政府、县主管部门同意破产处置意见后,厂管委会于2002年7月22月向泸溪县人民法院递呈了申请破产还债诉状。县法院于同年同月的23日受理了该厂破产案,并下达了泸民破字[2002]第1-1号《民事裁定书》,宣告该厂破产还债,且指定人员组成该厂破产资产清算组。经过半年的清算,清算组完成了对该厂破产资产的处置,召开债权人会议和对职工进行安置等工作。2003年1月23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对该厂的破产进行终审裁定,下达了泸民破字[2003]第1-5号《民事裁定书》,宣布终结该厂破产还债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不再偿还。至此,该厂不再存在。


第三节 建材企业

一、泸溪县水泥厂
  泸溪县水泥厂位于泸溪县浦市麻溪口村,其前身是1969年县办“五七”干校水泥厂,1970年改为泸溪县水泥厂。1986年至破产改制,杨元忠、杨光明、金久荣、陈仕平先后任厂长。

(一)1985年—2001年生产经营情况
  1985年11月,将土立窑改为机立窑。到年底有职工131人,固定资产67万元,年产值56.6万元,纳税5万元,获利0.3万元,机械设备有球磨机、粉碎机、抽水机、生料机具9台,还有附属家属农场1个,耕地5.3公顷,安排19户63人耕作。
  1986年,县水泥厂固定资产增加到134.08万元,有职工128人,年产425标号硅酸盐水泥1万吨,年产值104万元,销售收130.3万元。
  1987年,该厂对整个水泥生产线进行改造。同年4月,φ1.5M×5.7M生料和φ1.2m×4.5m水泥磨机改造成φ1.83m×6.4m磨机,同时,生料车间和水泥车间各新增了4个原桶库。水泥生产能力从1万吨/年扩大到2万吨/年。
  1993年4月13日,新增生料配料微机1台,同年5月,为了解决水泥生产线出现的“两头大中间小”的问题,投入资金40万元,于9月8日,将φ1.7m×6.4m的立窑改造为φ2m×7m的立窑,解决了立窑小、磨机大的问题,使水泥生产能力提高到3.2万吨/年。
  1994年产量达到3.15万吨。
  1996年3月,为了解决生料磨机供料不足问题,投入资金170万元,给生料磨机和水泥磨机各新增了一台造粉机,使磨机产量提高30%。,水泥生产能力提高到4.4万吨/年。同年,进行立窑扩径改造,将φ2m×7m立窑改为φ2.2m×7m立窑,同时,生料成球又加水工艺改造完工。是年,该厂完成工业总产值533.15万元,实现利税31.93万元,拥有固定资产561万元,年生产能力从1986年的1万吨调增到8万吨。
  1986年至2000年,县水泥厂一边进行技术改造,扩大水泥生产能力,一边着力改革。1986年,该厂实行吨工资含量制,职工劳动热情高涨,是年完成工业总产值80.3万元,比1985年增长4.3%,实现税利9.69万元,比1985年增长3.2%。至2000年,该厂仍采用吨工资含量制。1987年,该厂实行厂级干部聘任制,打破了厂级干部由上级直接任命的惯例,新聘干部能上能下,不坐“铁交椅”。新聘干部任期一年,实行目标管理,按劳计酬。1988年,县人民政府对该厂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按照“包死基数,逐年递增,确保上交,超收分成,欠收自补”的原则承包经营。职工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是年完成工业总产值81.42万元,实现利润20.5万元。1992年利改税后,该厂不再搞“工效挂钩”。
  1996年7月13日,该厂受洪灾袭击,直接损失46.27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35万元、流动资产损失11.27万元。  1997年下半年国家进一步压约定缩基建规模,紧缩银根,水泥市场疲软,亏损严重,县水泥厂生产受阻。
  1998年元月10日,陈仕富租赁泸溪县水泥厂,租期三年,合同签至2001年元月10日止,租赁后企业名称为泸溪县麻溪口水泥厂,是泸溪县第一家租赁企业。在租赁期内,为了实现减员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压缩了非生产人员46人,清退临时工60人,劳动生产率比租赁前提高10%,每吨水泥生产成本下降了9.33元。当年生产水泥3万吨,销售收入700万元,上交税金24万元。1999年固定资产为1,752万元,职工176人,生产水泥2.78万吨,年产值634万元,交税金24万元。2000年生产水泥2.6万吨,销售收入598万元。2001年该厂有固定资产1,868万元,职工人数为252人,生产水泥2.4万吨,销售收入552万元,交税20万元。通过租赁后的几年经营,县水泥厂得以起死回生,全厂职工基本稳定。

(二)破产处置简述
  由于建厂时间久,机械设备老化,各种配置落后,又属“三小”淘汰企业,1995年后,该厂生产经营一直处于困难境地,总资产额1032万元,万元,而负债额却为2775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64%,严重资不抵债。面对这种状况,该厂管委会根据泸政发[2004]66号文件《关于深化县属有企业改革改制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于2005年5月向县政府和县法院提出申请依法破产请求。
  县政府同意该厂破产请求,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厂破产诉讼案,并于2005年5月10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宣告泸溪县水泥厂破产还债,且指定清算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清算结果是,该厂固定资产(含机械设备、厂房等)净值为1188.55万元,经依法评估机械设备(含易耗)价值267.53万元,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为880.85万元。经依法拍卖变价,机械设备(含易耗品)价值93.65万元,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为313.51万元,加上应收款,该厂破产资产总额为199.155万元。
  优先拨付破产费用95万元之后,真正可供分配的数额为104.155万元,而清偿第一顺序的款项就需1345.82万元。根据《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财产变现后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剩余资金不足的分配时,同一顺序按比例分配,第一顺序分配比例为9%,第二、三顺序清偿比例为零。
  根据相关规定,给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218个职工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依照相关法律和州县所定政策并结合职工意见,具体计算为3409年×560元/年=190.904万元。
  泸溪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19日认定清算组的清算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终结水泥厂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的终结裁定。
  破产处置后,泸溪县水泥厂不再存在,所有职工不再保留泸溪县水泥厂职工身份,职工交由当地社区管理,自主择业、就业、创业。

二、泸溪县耐火材料厂
  (一)1985年-2000年生产经营情况
  1985年5月,在县委协调下,通过县民委贷款30万元,年产100吨硅酸铝纤维保温材料生产线破土动工,11月竣工,当年生产硅酸铝纤维棉80吨,创产值40万元。
  1986年,县耐火材料厂拥有固定资产120.04万元,占地面积27,000平方米,有职工97人,主要产品是耐火砖、耐火泥、炉芯,年产值104万元。
  1987年3月,在湘钢耐火材料厂高级工程师设计指导下,投入9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80万元,自筹12万元),对倒烟窑进行技术改造,于1988年3月新建成一座换带窑。
  1988年,该厂实行承包经营,承包人为厂长。是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32.1万元,实现利税32.7万元。同年11月,县耐火材料厂在武汉钢铁学院材料系和湘钢耐火材料厂协助下,开始研制新型高级耐火材料——全天然料电熔莫来石,于1989年10月研制成功。1991年,该科研成果获省科技进步成果三等奖。
  1989年11月,在工程师罗永清指导下,该厂投入250万元开始新建年产1,000吨全天然料电熔莫来石生产线,于   1990年4月完工投产,开发了莫来石新产品。新产品质量居国内先进水平,填补了省内空白。该项目投产后,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991年生产莫来石99吨,实现产值189万元(1990年不变价,下同),获利7.7万元;1994年生产莫来石977吨,销售676吨,实现产值650万元,获利61万元。
  1993年,该厂利用莫来石生产线试制镁铝尖晶石获得成功,当年生产8吨,1994年生产68吨,1995年生产43吨。
  1994年,该厂开发了全天然料空心球新产品,当年生产33吨,1994年,该厂固定资产达374万元,比1985年增长了315%。
  1995年6月30日,该厂受洪水袭击,倒塌家属宿舍一幢,全厂停工10多天,损失20多万元。1995年-2000年,没有开发新产品。1999年以后,耐火材料产品供过于求,新材料正在取代莫来石产品,莫来石价格猛跌、销量减少,1997年仅生产莫来石98吨,亏损161万元。
  1996年7月13日,该厂再度遭受洪灾袭击,全厂干部、职工奋力抢险,但因洪水急猛,直接损失3万元。
  1998年1月-6月,因生产亏损严重、流动资金紧缺而被迫停产,166人全部下岗。
  1986年—2000年,该厂与时俱进,积极深化改革。1986年,该厂认真贯彻泸溪县人民政府制订的“照章纳税,目标管理,年终结算,超收不定期贷”经济责任制,率先实行计件制,调动了干部职工积极性,全年完成产值104.35万元,比1985年翻一番;利润和税金分别比1985年增长44.26%和38.04%。1988年,该厂认真贯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实行承包经营,承包人邹维汉。是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32.1万元,实现利税32.7万元。1997年,全厂实行租赁为53人,将耐火砖租赁给向明义,安置职工46人,其余67人下岗(其中16人内退),由厂部从租金中支付下岗费用。截止2000年底,厂部和承租方没有拖欠职式资。
  2000年底,县耐火材料厂有固定资产76.2万元,职工166人,有3个分厂,分别是耐火砖分厂、硅酸铝纤维分厂、电熔莫来石分厂,主要产品有高铝耐火砖、高铝耐火泥、全天然料电熔莫来石、镁铝尖晶石、炉芯、硅酸铝纤维棉、硅酸铝纤维板、空心球等8个,炉芯、纤维棉、纤维板、空心球产品因市场价格低,生产亏损严重而停止生产。

(二)1985—2006年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厂设中共耐火材料厂支部委员会(正副书记各1个),设正副厂长各1个。
  厂部下设办公室,生产技术科、财务科、供销科等科室。

(三)1985年—2006年厂长任职情况
  邹维汉:1985—1989.8
  杨心明:1989.8—1990.12
  金久荣:1991.1—1992.12
  刘本国:1993.1—1996.12
  黄明君:1997.1—1997.12
  杜芳吕:1998.1—2001.9
  武 华:2001.10—2007

(四)内部管理、改革举措
  1、1986年认真贯彻县人民政府制定的“照章纳税、目标管理、年终结算、超收还贷”的经济责任制,率先实行计件工资制。
  2、1988年实行承包经营,厂长为承包人。
  3、1993年积极推行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全员风险抵押,产、供、销一条龙承包。
  4、1998年全厂实行租赁为3年的租赁承包。

(五)所获奖项、荣誉称号:
  1989年,全天然电熔莫来石研制成功,1991年获省科技进步成果三等奖。
  1993年荣获湘西州工业系统目标管理一等奖。
厂党支中数年保持全县“先进党支部”光荣称号,1994年6月获中共湘西州委授予的“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六)破产处置
  由于管理体制的制约,市场的变化,厂内管理不到位,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到2006年底,该厂亏损严重,资不抵债,负债1913.47万元,负债率高达239.85%,该厂不得不于2006年底申请破产还债。
  泸溪县人民法院2007年5月16日受理该厂破产案,宣告该厂破产还债,并指定人员成立了清算组。
  清算组通过对该厂破产财产清算,清算结果总额为271万元,通过依法评估,价值283.74万元,再通过依法拍卖变现,破产资产价值为169.025万元。
  依据《破产法》第二十四、四十三、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优先支付破产费用49.6万元之后,剩余资产119.425万元,不足以肖算第一顺序的清偿费用,该顺序只能按照比例分配,比例为46.3 %,其他顺序的分配比例为零。
  职工安置补偿标准为560万元/年,共用去费用142.42万元。
  2009年9月8日,泸溪县人民法院以泸民破字[2007]2-16号《民事裁定书》,作出终结该厂破产清算程序的裁定,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泸溪县耐火材料厂不再存在,职工身份不再保留。

三、特种铝材厂
(一)建厂时间、厂址、生产规模
  泸溪县特种铝材厂建于1993年3月,位于白沙新城D小区319国道旁,占地7410.3平方米,建筑面积3214平方米,投入资金350万元,建成34000吨特种铝材生产线。谭亮生、张华清、杨德友先后任厂长。

(二)1994年—2003年生产经营情况
  1994年8月,县特种铝材厂投产,各种异型材、电磁铝遍线材均初步达到质量标准。
  1998年3月,该厂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组成了湖南省泸溪县全新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职工平均入股,不到一年就应付不下去了,于1998年7月,金辉铝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县全新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期5年,每年租金20万元,1999年7月,因流动资金紧缺,同时,企业偿还职工股份资金,产品市场疲软而停产,租赁合同无法执行。是年,该厂固定资产435万元,职工51人,年产值74万元。
  2001年,该厂有固定资产425万元,注册职工78人,其中退休18人。
  2002年到2003年8月,该厂基本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亏损严重。
  该厂自建厂投产至2003年,每年正常生产时间不足三个月,短短10年,就亏损459万元。

(三)破产处置:
  2003年9月22日,该厂向主管部门县经济贸易局递呈《关于请求批准我厂依法破产的请示》。
  2003年10月14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受理该厂破产案,宣告该厂破产还债,同时,指定人员组成该厂破产清算组。
  通过清算,认真该厂破产资产总额为151.60万元(不含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46.52万元),负债总额为634.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9%,可供分配的资产额为151.60万元。
  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可供分配数113.87万元,不足以清偿第一顺序债务(包括46个职工安置费,每人每年工龄560元),因此,第二、三顺序的债权清偿比例为零。
  2004年,泸溪县人民法院根据《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十六、九十七、九十九条的规定,作出“终结泸溪县特种铝材厂破产还债程序,泸溪肥特种铝材厂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的裁定。
  2004年11月后,泸溪县特种铝材厂不再存在,原职工不再保留泸溪县特种铝材厂职工身份。

四、泸溪县第二副食品加工厂
  1980年泸溪县在浦市镇设立县第二副食品加工厂。
(一)1985—2003年生产经营概况
  1985年,该厂产值4万元,产量655吨。
  1986年,泸溪县副食二厂有固定资产29万元,职工34人,有糕点、酱油、果酒等生产车间,产品有糕点、糖果、小食品、酱油、冷饮、果酒。年生产能力在200吨左右,实际产值20万元。果脯蜜饯产品生产线正式上马,投入资金230万元,购进县农机二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同时兼并了县饮食服务公司浦市商店(有职工32人),一边建设一边生产。在此期间,派出人员赴外地学习,引进先进技术,先后生产出冬瓜糖等16个产品,深受消费者欢迎,完成产值100万元,实现利润9.5万元,人员增至207人。整个企业成为一个集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企业。
  1987年,实际完成产量1300吨,其中果脯900吨。果脯产品中有2个获省优产品称号、4个获州优产品称号。同年该厂被评为省商业系统先进单位。
   1988年5月,果脯生产的主要原料白糖由原来国家统一划拨、统一价格,改为价格随行就市,自行采购。由于该厂经营机制没有及时转变,整个生产陷入困境,大量原料因无白糖进行加耐烂掉,产量大幅度下降,全年生产产品仅完成450吨,出现4.5万元的亏损,全厂职工人数减至95人。
   1991年3月,由于果脯车间收入、产出比例失衡,亏损加大,白糖价格不断上升,银行停止贷款,内部的流动资金基本亏空,工厂无法维持生产。5月,除酱油车间及零售门店外,全厂停产。8月,县财委派出工作组进厂帮助整顿,积极进行经营体制改革,精减科室人员,推行承包经营,对各车间及零售门店实行人员自由组合。承包单位经营所得除上缴承包金以外,其余由各承包单位自主分配。但是,此种改革,仍然是一种小范围的“大锅饭”,所以运作不到三个月,中途夭折,全厂全部停产。是年产值不足20万元,亏损达13万元。自此以后,工人全部放假。
   2000年元月26日下午4时,位地厂区内的一栋占地320平方米木质四合院起火,大火烧掉了存放在楼上的价值2.5万元的糕点、果脯产品包装物以及居住在该院内的4户职工全部家产,直接损失30万元,所幸的是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01年,全厂有固定资产156万元,职工47人,退休人员34人,历年累计欠发退休人员养老金26万元,欠银行贷款及利息约为500万元,但不拖欠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移民搬迁对该厂影响不大,只涉及果脯车间和房屋。该厂在南新街新建一栋约500平方米的综合楼,二、三层住宅已售给职工,一楼闲置。

(二)1986年以来,章洪峰、钟广武、王明洲、熊显达先后任厂长。

(三)所获奖项、荣誉称号:
  1986年,果脯冬瓜糖获省“优质产品奖”。
  1987年,果脯产品中有两个获省优产品奖,4个获州优产品奖,同年该厂并评为湖南省商业系统先进单位。
(四)改制处置
  泸溪县第二副食品加工厂自建厂运行到1991年5月,因为亏损,不得不停产,职工放假。至2001年,欠发退休人员养老金26万元,欠银行贷款本息共计500万元,债务共计526万元,恢复生产无望。
  2003年8月,该厂决定进行改制处置,对产权和职工进行两个置换。
  通过对该厂资产清理、评估、变现,该厂资产变现所得为150万元。
  安置“置换”职工228人,一次性补偿费45.3万元,补偿标准为每人每年工龄补550元。
  其他债务,有的进行“打包”处理,有的进行挂帐处理。
  并将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和丧葬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改制后,该厂不再存在,安置了的职工不再保留泸溪县第二副食品加工厂的身份。

第七节 泸溪县民族皮件厂
  泸溪县民族皮件厂始建于1983年10月,1985年前两次安置浦市镇待业青年45人。因家投资61000元,购进压模机、铣口机、电焊机、铆钉机、电钻各一台、工业缝纫机4台、打包缝纫机5台,主要生产仿古常汉箱、人造草皮箱。产品受省内各县市消费者青睐,并远销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山西、吉林、上海等省市,且供不应求。
  1985年,国家轻工部投资20万元援助,在浦市至长坪及浦市至达岚的两条公路的交叉处征地新建厂房。
  新厂房建成后,有职工35人,通过技术改造,年产人造革皮箱较以前增加,年产1.5万件,产值由原来的14.4万元增至40万元,税利达8万元。因为该厂市场信誉好,因此,该厂产销两旺,连续多年保持全州轻工系统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进入上世纪90年代,该厂产品被市场淘汰,产品滞销,生产经营出现危机。1995年后又受浦市防护工程影响,该厂停产,职工全员下岗。2003年该厂整体出售进行破产改制,该厂不复存在,职工自谋生产、生活出路。

第八节 泸溪县民族鞭炮厂
  泸溪县民族鞭炮厂始建于1961年,厂址位于浦市镇吉家头,80年代初,有固定职工50人,临时工40人,产品主要是电光炮、彩色电光炮、大炮、火药等,产品销往县内各乡镇,州内各县市、怀化地区及贵州省,生产经营产销两旺。当年厂房分散,吉家头面积1600平方米,红桥300平方米,竹林场1600平方米,还租有公房550平方米,生产设备主要有切纸机1台,其余均系手工操作。当时年产值在20万元左右,利税在2万元左右。
  1985年该厂兼并了浦市镇办庆丰鞭炮厂,规模扩大,职工增加到140人,生产经营形式较好。因为鞭炮是高税率产品,县为了增加税收,县财政于90年代初拨款40万元用于厂房及生产设备改造,鞭炮生产由原来的手工操作改为机械化,年产值增至50万元,利税增至10万元。
  90年代初期,该厂生产因受民间作坊生产、辰溪、浏阳等地鞭炮冲击,加上一些地区禁放鞭炮,特别是该厂(90.5.13)因操作不当,装药车间发生爆炸,职工4死8伤,造成经济损失40多万元。自此,该厂一蹶不振,无法恢复正常生产,不久解体。

第十一节 泸溪县服装二厂
  泸溪县服装二厂,1978年建厂,厂址位于浦市镇犁口嘴,占地500平方米,建筑面积92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100台脚踏缝纫机、上工牌电动缝纫机20台,绞边机3台,钉扣机1台,主要产品为服装,自产自销,也接收来料加工,有职工60人。
  该厂自建厂至1985年,年产值均在30万元以上,没有亏损记录。1985年后,由于服装市场放开,该厂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冲击,生产经营下滑,90年代后,该厂秤经营继续下滑,于90年代中期自行解体。

第十七节 浦市日用五金厂
  该厂始建于1983年,厂址位于浦市镇犁头咀,厂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有职工30人,主要设备有牛头冲床、车床、空气锤、转管机、油压机、钻床等。
  该厂主要产品为120型节煤炉、黄磷包装桶、各种白铁制品,同时兼营小五金修配零件和来料加工。产品主要销售州内8县市及贵州省,黄磷包装桶专供浦市化工总厂黄磷产品包装用。年产值均在10万元左右。
  王健、米成林先后为法人代表。
  进入90年代,由于没有市场竞争力,生产经营日益下滑,于1999年宣布解体,职工自谋生活出路。

第十八节 泸溪县竹器厂
  泸溪县竹器厂位于浦市镇四方井,厂房面积1800平方米,有职工30人,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篾机4台,其他工序均为手工操作,主要产品为竹夹板、箩筐、晒簟、油光斗笠等,年产值均在10万元左右。
  后因竹器被淘汰,1990年该厂转产,改生产罐头,因而更名为罐头厂。改为生产罐头后,因为没有定型产品,生产经营一直不景气。1999年宣布破产改制,职工自谋生活出路。

第十九节 泸溪县综合厂
  泸溪县综合厂,1978年正式命名,厂址位于浦市镇吉家巷,由浦市豆腐社、染织两家合并而组成,有职工40人,主要生产设备有轧花机4台,榨油机1台,弹花机2台,冰棒机1台,推浆机1台,膨化机1台。主要产品为豆腐、粉条、棉絮,兼营轧花,弹花和来料加工及饮食业。年产值均在10万元左右。
  进入90年代,市场放开,该厂生产经营日益下滑,90年代中期,整体出租,2000年改制,职工自谋生活出路。

 

第二章 浦市镇

浦市镇自来水厂:前身为浦市综合厂的抽水泵站,1986年正式建厂,隶属浦市镇人民政府管理,担负着浦市镇四个社区,11个村9978户,3万多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供应。有员工40人,日供水能力2万立方米,能满足10万人用水。该厂有直径Φ110mm以上的供水管网38公里,供水面达到95%以上。现有固定资产2800万元,年供水量约70万吨,年产值约180万元,水厂净化场、办公楼、化验室、一二泵站及仓库占地约6000平方米。印兴龙、印兴祥曾先后任过该厂厂长,现任厂长为印泽君。
麻溪口水泥厂:从业人员98人。
鸿星水泥厂:从业人员128人。
浦市电化厂:从业人员274人。
浦市新星化肥厂:从业人员85人。
鑫星磷肥厂:从业人员138人。
李家田铝土矿:从业人员100人。
金宇化工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
浦阳乡农机修配厂:该厂原为农机修配厂,后改名为浦市镇翻砂厂,有员工20人,1996年遭受洪灾侵袭,损失惨重,一蹶不振,于1996年停办。
浦市水玻璃厂:1986年后因亏损严重而停办。
浦市镇电镀厂:1993年建厂,厂房为原水玻璃厂厂房,有员工140人,因为生产经营不景气,于1996年解体。
浦市镇磷矿:1971年建矿,1995年划归浦市化肥厂。
浦市镇化肥厂:1987年建厂,1989年投产,有员工180人,原年产钙镁磷肥1万吨,1993年扩大规模,年生产能力提高到3万吨,2004年吉中靠租赁该厂生产经营一直到2010年。
浦市龙达磷化工有限公司:1999年建厂,年生产能力为1万吨磷酸轻钙,同时生产饲料添加刘早期004年转让给米建洪生产经营,现为私营,主要生产铝银粉。
浦市金矿:1975年建矿,80年代中后期停办。
岩门溪石灰厂:1978年建厂,1988年停办。
浦市镇福利塑料厂:70年代末兴办,主要安排浦市镇残疾人就业,有员工60人,杨天银任厂长,主要生产编织袋供镇化肥厂和浦市化工总厂包装用,2006年停产解体。
麻溪口煤矿:1987年建矿,投入资金80万元,安排员工60人,1993年因煤炭资源少,没有开采价值而停办。
泸溪县鑫隆紫砂陶瓷厂:厂址位于浦市镇马王溪村,原名为硅石厂,村办企业,1986年建厂,主要经营硅石,有球木机一台,破碎硅石,年产值30万元,利润5万元。1995年生产工业陶瓷和硫酸生产用的瓷球,1996年停产,2000年由石泽林承包,有员工120人。2004年承包人石泽林以110万元购买了该厂,主要产品为陶瓷酒瓶,购买后年产值一直都在200—300万元左右。


泸溪县鑫星磷化厂
  鑫星磷化厂始建于2005年11月,在竞买原县化工总厂矿山钙镁磷肥厂基础上组建。现拥有资产517万元,厂址位于浦市镇岩门溪村,有员工265人,法人代表唐林菊,主要产能为6万吨/年钙镁磷肥。
  该厂2008年完成产值870万元,销售收入748.2万元,2009年完成产值713万元,销售收入606.1万元,2010年完成产值572万元,销售收入572万元。


泸溪县浦市新星化肥厂
  浦市新星化肥厂始建于2005年11月,建成投产后拥有资产315万元,员工295人,法人代表吉中靠,厂址位于浦市镇岩门溪村,主要产品为钙镁磷肥。
  该厂2008年完成产值1140万元,销售收入1083万元;2009年完成产值1256万元,销售收入1080万元;2010年完成产值1264万元,销售收入1264万元,上缴税金1099.6万元。


泸溪县麻溪口水泥厂
  泸溪县麻溪口水泥厂成立于2006年,原国有企业泸溪县水泥厂破产改制后,由租赁人陈仕富(付)所建,组建后,厂址位于泸溪县浦市镇麻溪口村,拥有固定资产1200万元,企业职工190人。主导产品为年产10万吨水泥。2007年完成产值1057.7万元,上缴税金127万元,实现利润34.5万元;2008年改为合作企业(与江苏芮玲宝),是年完成产值1609.9万元,上缴税金124.24万元,实现利润39.5万元。2009年完成产值1250.9万元,销售收入1198.9万元,税金30.17万元。2010年完成产值1289万元,销售收入1209.8万元,上缴税金11.13万元。


泸溪县鸿星公司
  泸溪县鸿星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金258万元,公司董事长:唐胜军,公司位于泸溪县浦市镇岩门溪村(总厂矿山)。公司拥有总资产689万元,企业员工95人。
  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6万吨水泥。
  生产经营情况:2007年完成产值1156.2万元,上缴税收20万元,实现利润41.2万元。2008年完成产值1366.8万元,上缴税收35.86万元,实现利润57.8万元。
  2009年完成产值1136.8万元,销售收入1136万元,上缴税金25.5万元。2010年完成产值776万元,销售收入776万元,上缴税金35万元。


泸溪县鑫隆紫砂陶瓷厂
  泸溪县鑫隆紫砂陶瓷厂,位于浦市镇马王溪村,原名为硅石厂,村办企业。1986年建厂,主要经营硅石,有球木机一台,破碎硅石,年产 值30万元,利润5万元。1995年生产工业陶瓷和硫酸生产用的瓷球,1996年停产,2000年由石泽林承包,有员工120人。2004年承包人石泽林以110万元购买了该厂,主要产品为陶瓷酒瓶。购买后年产值一直都在200—300万元左右。